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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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通知


工信部科[2013]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改变我国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的局面,加快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实现工业和通信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我部组织编制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现印发你们。请积极组织做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9月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35)
  
  
附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doc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







修订说明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工信部科[2011]320号)对指导个地方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研究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进一步发挥“指南”的指导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充分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和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等8大领域,共261项技术。其中,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37项、原材料54项、装备制造70项、消费品工业36项、电子制造业25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8项、通信业13项、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8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3年)》的技术体现了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


一、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
二、原材料工业
三、装备制造业
四、消费品工业
五、电子制造业
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七、通信业
八、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










一、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
 1. 高效/高压大功率节能电机驱动系统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压大功率电机系统能量回收及高能效协调控制技术;MW级高压大功率永磁电机设计技术;电力电子器件串联的均压技术和驱动保护技术;高压大功率电机变流系统的电磁兼容技术和高效冷却技术;以及高压大功率电机高效节能系统的工程化设计、制造、测试及集成技术、无滑环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大中型变极双速同步电动机、无刷双馈变频调速异步电动机设计技术、复合驱动电机控制技术等。

2. 大容量电炉生产高品质工业硅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工业硅冶炼木炭还原剂替代技术;微硅粉综合利用技术;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连续出硅技术;低铁、磷、硼硅产品生产技术。  

3. 热带无头/半无头轧制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常规热连轧中间板坯快速连接无头轧制技术;无头连铸连轧技术(ESP);薄板坯连铸连轧半无头轧制技术。
  
4. 点燃式内燃机缸内直喷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燃烧组织与控制技术、燃油喷射系统技术、增压技术、小排量缸内直喷发动机技术。
  
5. 铝电解槽新型阴极钢棒结构节能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铝电解槽评价技术,水平电流降低技术,分层阴极钢棒结构优化技术,阴极炭块组电阻调控及组装技术,水平电流与阴极电场及电磁力综合优化技术,保温型电解槽内衬结构技术等,并制定节能电解槽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6. 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无汞触媒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乙炔氢氯化合成氯乙烯反应的非均相或均相无汞触媒催化体系技术开发;无汞触媒制备技术;无汞触媒反应器及工艺设计技术。
  
7. 扣式碱性锌锰电池无汞化技术与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电池钢壳结构及表面镀层处理技术;负极无汞合金锌粉材料、正极二氧化锰材料与电解液配方与工艺技术,汞含量低于0.0005%。
  
8. 电解锰电解后序工段连续抛沥逆洗及自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激光精确定位、多维运动嵌入式控制、针喷逆流清洗等技术,实现电解锰工艺废水三次减量、二次循环,达到工艺废水的全部回用,减少用工70%以上,实现了电解后序工段操作环境的全封闭。
  
9. 再制造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产品再制造性设计方法;再制造毛坯缺陷综合无损检测技术及疲劳剩余寿命评估技术;再制造毛坯无损高效拆解技术;再制造高效绿色清洗与表面预处理技术;三维损伤激光熔覆再制造成形技术;类激光高能脉冲精密冷补技术;高效能超音速等离子喷涂技术;基于机器人MIG堆焊熔敷再制造成形技术;机器人或操作机自动化高速电弧喷涂技术及材料技术;再制造零部件表面喷丸强化技术;粉末等离子熔覆技术;自动化纳米复合电刷镀技术及装备;再制造零件表面涂层结合强度评价技术;再制造零件动态健康监测的传感技术;再制造零件竞争性服役寿命的模拟仿真与再制造部件服役寿命的综合验证技术。

10. 富硅高铁尾矿深度分选及大宗高值综合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以低成本强磁选技术为核心,有机融合重选、浮选技术及新药剂开发,实现富硅高铁尾矿富硅部分与富铁部分的深度分离。
  
11. 选冶药剂绿色设计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针对浮选过程中广泛存在的有用矿物与含硅脉石矿物浮选分离的需要,利用浮选药剂的计算机辅助分子设计(CAMD)技术,在研究矿物晶体化学、界面化学以及与药剂分子作用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筛选、计算、模拟、合成技术,研究反浮选脱除含硅矿物的高效选矿药剂(包括捕收剂、调整剂等)的结构、性能、毒性以及构效关系,利用实际合成、选矿验证等手段实际考察新药剂的浮选性能,最终实现反浮选脱硅新药剂的工业化。选冶药剂绿色设计与制备技术;基于定量构效关系模型、量子力学模型、溶液模型和药剂协同作用模型的选冶药剂分子设计平台;绿色制备技术。
  
12. 广西桂中低品位难选冶铁铝共生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烧结―预还原熔分高炉冶炼―提取氧化铝”方案,将矿石(﹥1mm的净矿)按比例配入石灰石、煤粉和白灰,混料后烧结,烧结矿入高炉冶炼。在高炉内完成将铁矿物还原成铁水,铝矿物生成铝酸钙渣系和渣铁分离过程。通过钠化吹钒从铁水中回收钒,吹钒后铁水炼钢。铝酸钙渣用碳酸钠循环母液进行两次浸出、脱硅、分解和焙烧生产氧化铝,浸出渣用于生产水泥,从分解母液中回收镓。
   
13. 水泥窑炉富氧燃烧节能减排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水泥窑炉富氧燃烧和分级燃烧技术;膜组件。
       
14. 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处理技术及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熔窑烟气余热利用的最大化方案及烟气治理(除尘、脱硫脱硝)的一体化技术及装备;适用于玻璃熔窑高温烟气(370—420℃)的高温静电除尘技术和设备;高效脱硫、脱硝技术和装备;烟气余热发电、除尘、脱硫脱硝先进集成自动控制系统。
    
15. 外墙外保温用玄武岩棉制品规模化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年产4—5万吨级玄武岩棉制品熔制技术及熔炉富氧射氧技术,纤维成纤技术,均匀施胶技术,鼓式集棉及其在线清理技术,伺服平摆铺毡技术,提高抗压强度的纤维三维化结构处理技术,高精度无尘切割技术,制品称重、筛选、废品移除、叠板、包装、运输等自动化物流技术,渣球制块回炉技术。降低岩棉熔制能耗,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16. 非金属矿高效节能连续煅烧窑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通过使用直焰式高效煅烧炉对非金属矿进行工艺煅烧。
    
17. 沙漠风积砂资源化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无污染的分离石英、长石选矿工艺技术,资源化开发利用沙漠风积砂。
    
17. 花岗岩石材矿山尾矿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一种流程简单、成本低、无环境污染的工艺。
    
19. 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磷石膏清洁净化技术;磷石膏化学法处理技术(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氧化钙高值化利用技术、磷石膏制硫酸铵副产碳酸钙技术、磷石膏制硫酸钾副产氯化铵技术);磷石膏制新型高强建材技术(水泥缓凝剂和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商品砂浆等新型高强建材);磷石膏安全堆存技术。
    
20. 压燃式内燃机高压燃油喷射系统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压喷射技术;高喷射精度和喷油器高响应速度控制技术,多次喷射技术;系统可靠性、安全性技术。
    
21. 塑料加工过程高效节能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电磁变频加热关键技术及应用;伺服节能关键技术及应用;锥形同向双螺杆挤出关键技术及应用;注塑机节能关键技术及应用。
    
22. 锑清洁冶炼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锑精矿富氧侧吹挥发熔池熔炼、粗氧化锑富氧侧吹还原熔池熔炼、高温高浓度含锑烟气余热高效回收、高温高硫含锑烟气收尘及还原熔炼烟气脱硫技术。

23. 氧热法电石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在有氧环境下使部分粉煤燃烧生成合成气,发出热量的同时使剩余粉煤和粉状氧化钙发生反应生成电石。
    
24. 电吸附污水除盐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通过施加外加电压形成静电场,强制离子向带有相反电荷的电极移动,是离子在双电层富集,大大降低液体本体浓度。
    
25. 尾矿渣制备高性能微晶玻璃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一次结晶连续生产技术、尾矿微晶玻璃制品大规模生产成天装备技术、离心铸造法生产微晶玻璃管材成型自动控制技术等。
    
26. 锰尾渣永磁综合分选及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岭土尾矿高效综合利用生产技术、膨润土、凹凸棒石等粘土矿物综合利用技术、粘土矿物尾矿减量化工艺及其共伴生矿物的分离和提纯技术。
    
27. 拜耳法赤泥回收铁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该技术年处理赤泥250万吨,总铁回收率≥22%,铁精矿品位≥55%。

28. 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及其他新型建材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以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料,制成建筑用石膏粉,用于制备纸面石膏板、粉刷石膏、建筑砂浆等墙体材料。
    
29. 钢渣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优化的钢渣磁选工艺、新型高效宽带带式磁选机、铁水脱硫渣的单独分类处理和磁选加工、铁水脱硫渣的余热回收技术、钢包精炼炉精炼渣压球技术、冶金渣中粉状含铁物料的开发利用技术。
    
30. 钢渣非金属磨料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将液态高温钢渣经水淬急冷、破碎、磁选等工艺处理后得到一种高硬度、渣铁分离、稳定性好的钢渣,再将其加工成各种粒径规格、颗粒吸附物含量不大于0.5%的非金属除锈磨料。其中0.5-1.5mm部分作为要求较高的特殊涂装用非金属磨料,除锈等级可以达到Sa3.0级。1.0-3.0mm部分作为船舶制造与修理、钢结构、集装箱等非金属磨料,除锈等级可以达到Sa2.5级。

31. 冶金渣反炼钢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冶金渣中物理、化学特性与转炉冶炼过程中需要加入的某些添加剂成分相近的钢渣分类回收、配比技术,专门的转炉投料装置。
    
32. 电解锰渣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电解锰渣输送及专用分散技术,对锰渣中阻滞氨氮快速回收与导致制砖返硝关键化学物质的回收、固化和抑制技术,添加剂配方技术,锰渣中氨快速释放工艺,锰渣无害化过程中非均匀氨气回收工艺
    
33. 铅蓄电池(连铸连轧/冲压网)板栅制造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连铸连轧扩展式板栅制造技术,将铅带扩张制成有特点网孔结构的连续网栅的特定连铸连轧技术和设备,连续涂板及后续过程设备。
    
34. 废旧铅蓄电池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和设备。
    
35. 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产品质量稳定控制技术,涂覆工艺。

36. 电解锰渣氨氮快速回收与制砖返硝抑制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电解锰渣输送及专用分散技术,对锰渣中阻滞氨氮快速回收与导致制砖返硝关键化学物质的回收、固化和抑制技术,添加剂配方技术,锰渣中氨快速释放工艺,锰渣无害化过程中非均匀氨气回收工艺。
    
37. 电解锰电解流程重金属污染削减移动平台
主要技术内容:
实现全过程自动控制的多功能平台系统、精准出入槽系统、阴极板封闭转运系统和阴极板后处理系统,电解车间除电解槽面外无可视钝化液等工艺水和工艺废水处理技术。
   
二、原材料工业
(一)钢铁
1.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流程紧凑、高效的工序衔接匹配优化技术;钢铁产品制造过程的能源高效利用和转换技术;钢铁产品制造过程的社会废弃物消纳利用技术;特大型高、焦、烧,高炉高风温低燃料比,“三干”技术,创新的一包到底与转炉高比例脱Si、P技术,自动化炼钢,高速的精炼、RH、连铸、轧钢技术等行业先进技术的集成优化技术;清洁能源和海水淡化在钢铁流程中的应用技术。

2. 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与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品位磁(赤)铁矿重磨、阴(阳)离子反浮选提铁降硅技术;菱铁矿、褐铁矿焙烧—急冷分离—弱磁选—反浮选综合技术;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技术;尾矿细磨—选别综合再利用技术;剥岩等含铁原料选别利用技术;其中Fe含量35%左右的低品位矿提铁到61%以上,降硅到4%以下;铁钒、钛资源有效利用,提钒制备V2O3、V2O5、VFe、VN合金,提钛制备钛白粉、海绵钛达到工业化应用要求;含铁12%~20%的尾矿、剥岩中铁资源回收,并将提铁后的尾矿、剥岩制成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减少排放;菱铁矿选后精矿品位达到61%,成本500元/吨。

3.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平台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解析—优化的铁水预处理技术;高效—长寿的转炉冶炼技术;快速—协同的二次冶金技术;高效—恒速的全连铸技术;优化—简捷的流程网络技术;动态—有序运行的物流技术;其中高效—恒速的全连铸技术是引领性的技术,其他技术要按连铸技术要求来优化。并适用于不同产品,不同层次要求的洁净钢生产;可建立不同洁净度要求的各类洁净钢工艺控制标准,在功能对口适应条件下,成为同类洁净钢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工艺;供氧强度>4m3/t·min,冶炼周期<30分钟,铁水预处理和钢水精炼比>80%,实现计算机终点动态控制,炉龄>1万炉。
4. 新一代TMCP(控轧控冷)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以超快冷为核心的可控无级调节钢材冷却技术;以相变和析出为基础、冷却路径可控技术;细晶、析出、相变综合强化技术,离线热处理在线化技术;其中节省钢材合金用量30%以上;提高钢材强度100~200MPa以上,大幅度提高冲击韧性,节约钢材使用量5%~10%;提高生产效率35%以上;节能10%~15%。

5. 高炉炼铁CO2减排与利用关键技术开发
主要技术内容:
高炉富氧喷吹焦炉煤气技术,包括在富氢还原气体还原特性、高炉喷吹焦炉煤气炉内反应机理等基础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工艺流程设计及焦炉煤气净化加压、重整、加热及喷吹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开展焦炉煤气喷吹工业试验,焦炉煤气喷吹量>100m3/吨铁,置换比≥0.45kg(焦炭)/Nm3(焦炉煤气),燃料比降低10%,CO2减排10%~20%,高炉生产效率提高10%。
高炉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炼铁技术,包括在炉顶煤气脱除CO2后再喷入高炉和循环氧气鼓风条件下含铁炉料的物理化学及冶金行为等基础研究及流程研究的基础上,进行120m3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高炉设计及关键装置开发,开展120m3高炉工业试验,形成1000m3级高炉炉顶煤气循环氧气鼓风高炉方案设计,煤比>200kg/吨铁,焦比<220kg/吨铁,燃料比降低20%,高炉生产效率提高≥30%,CO2减排10%~25%,直接经济效益实现吨铁生产成本降低70元以上。
高炉煤气的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包括高炉煤气深度净化工艺,调质气体CO和CO2共氢化制备甲醇规模化示范,系统集成,年产万吨级高炉煤气制备甲醇的方案设计,①建成处理能力为400Nm3/h的煤气深度净化系统,高炉煤气经净化后硫、砷和氯等杂质含量低于0.1ppm,金属氧化物粉尘含量低于5mg/Nm3。②建成规模为1000吨/年的高炉煤气制甲醇示范工程,实现总碳单程转化率达25%~30%,综合转化率达50%~60%。③1000吨/年甲醇示范平台正常运行大于2000h。
   
6. 高炉渣显热回收利用
主要技术内容:
目前国内高炉主要采用INBA法、嘉恒法、明特法、底滤法等几种水冲渣处理方式。

7. 第三代汽车用钢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钢的组织细化;获得M3组织的成分和工艺设计;实验室实验和工业试制等。

8. 高强度管线钢高止裂韧性与塑性相关性的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高强钢高止裂韧性与塑性的相关性,进而提出满足的成分设计、组织设计及工艺设计。

(二)有色金属
1. 各向同性钐铁氮粘结磁粉关键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钐铁合金高压熔炼及稳定成相快淬技术研究,通过高压气氛下控制合金熔炼过程中Sm的蒸汽压,控制金属钐在熔炼过程中挥发,研究不同压力及熔炼条件对合金成分的影响规律;合金高效氮化方法及氮含量稳定控制技术研究,主要研究不同温度和时间条件下SmFe合金的氮化效率和相组成;SmFeN磁粉的成型技术研究及磁粉综合性能评价,包括研究SmFeN磁粉成型技术,确定在不同成型条件下对粘结磁体磁性能的影响规律,通过电化学方法对磁粉及磁体耐蚀性进行研究评价。SmFeN磁粉制备关键装备设计开发;合金挤压熔炼技术、非平衡急冷连续快淬技术、合金高效氮化技术及SmFeN粘结磁粉成型技术。

2. 高光效、低光衰白光LED荧光粉及其规模化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Ce3+激活的硼铝酸盐体系黄色荧光粉和硅酸盐系列绿粉,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氮化物/氮氧化物荧光粉;研究突破LED荧光粉的产业化合成关键技术和装备,满足半导体节能照明产业需要;对系列化LED黄色、红色和绿色荧光粉应用性能研究,获得适宜的匹配性能参数并应用于高性能白光LED器件。白光LED用高性能荧光粉及其产业化制备技术;小粒度、高光效铝酸盐黄色、绿色荧光粉及其低成本产业化制备技术;大粒径、高光效、低光衰氮化物红色荧光粉及其高温常压连续化制备技术及装备;ß-Sialon氮氧化物绿色荧光粉及其高温高压制备技术及其装备。

3. 功能材料用高品质稀土合金速凝片及关键设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制开发高品质稀土合金速凝片及大型智能连续速凝炉;研究自动浇注及强制换热技术,包括提高带厚及微观组织均匀度,细化合金晶粒,提高主相含量、节约稀土金属,抑制α-Fe相的生成;研究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及收益率的工艺技术。

4. 大型节能环保稀土电解槽及工业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开发50kA节能环保液态下阴极新型稀土电解槽,包括通过电解槽温场、磁场和流场的仿真研究,设计开发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的50kA液态下阴极电解槽;研究稀土金属低槽压液态下阴极电解工业制备技术,包括通过稀土金属低槽压液态下阴极电解过程中电解温度、极距、阴阳极电流密度等工艺参数研究及优化,实现稀土电解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控制,突破稀土电解低能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关键工业制备技术。

5. 满足国Ⅴ标准汽车尾气催化剂的铈锆材料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汽车尾气催化剂的关键铈锆涂层高比表面材料技术;满足国Ⅴ标准汽车尾气催化剂的铈锆材料高温热稳定技术;铈锆材料低成本制造技术;满足国Ⅴ的关键涂层高比表面、高热稳定性铈锆复合化合物制备技术;铈锆材料低成本、无氨氮绿色制造技术;铈锆材料在汽车尾气催化剂制造中的应用技术。

6. 基于新型阳极与异型阴极联合应用的超低能耗电解铝新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新型阳极制备研究,包括新型阳极的设计和制备,新型阳极的抗热震性、抗氧化性等;基于新型阳极与异型阴极联合应用的超低能耗电解铝新技术研究,包括电解质体系遴选及性能优化,电解过程中气泡行为及其与阳极过电压之间的关系;氧化铝在电解质中的溶解与扩散,氧化铝的加料工艺优化,超低电压条件下的电解槽平衡研究,超低电压条件下的电解槽新型控制模型,研发适应超低电压条件的铝电解控制系统及装备。

7. 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炼铅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氧气底吹炼锌工艺研究,包括确定入炉料比、最佳熔炼品位、反应终点的计算机工艺模拟和热力学模型,底吹炉高熔点铁锌氧化物熔点的降低,侧吹还原的工艺模拟以及锌蒸汽回收工艺模拟(小型)研究;底吹炼锌新型工艺装置研究,包括底吹炼锌炉结构和工艺配置(如径长比、氧枪布局、安装倾角、水冷元件配置等),熔剂及冷料加入量及加入方式等,以及与连续吹炼相配套的氧气底吹成套装置的研究开发;耐高温底吹炉炉衬的选择及试验;侧吹还原炉炉内耐火内衬的选择及布置及热耗损失的降低。氧气底吹熔炼—侧吹还原熔炼工艺及氧气底吹熔炼—底吹电热还原熔炼工艺;氧气底吹熔炼—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炼铅技术。

8. 高效节能铜加工技术与高性能铜材加工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铜及铜合金管材的高效短流程生产关键技术,包括①(电子铜管)水平连续铸造+直接冷拉工艺,研究近轴向连续柱状晶高性能电子铜管热模水平连续铸造技术,轴向-环向三维电磁搅拌水平连续铸造工装研发,铸态电子铜管直接冷拉技术,高性能电子铜管制备过程中组织性能演变规律及控制技术。②(耐蚀铜合金管)水平连续铸造+行星轧制+冷拉工艺,系统研究黄铜合金(HAl77-2)管的连续制备管坯技术,研究开发三辊斜轧加工黄铜合金管的新工艺,轧辊形状的优化及材料选择,耐蚀铜合金成分设计及耐蚀机理与性能的研究,耐蚀性试验及检测方法研究及新型耐蚀铜合金产品开发。
高效短流程铜板带生产关键技术,包括熔体处理技术,氧含量控制技术,大宽厚比结晶器的设计,大宽厚比上引连铸工艺参数选择和优化,冷轧工艺的选择和优化,带材表面处理技术。
新型高导电型铜合金材料技术,包括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线的合金设计及非真空添加技术,大卷重高强高导合金线材的连续制备加工技术和在线热处理技术,高端精密缆线的合金设计及其连续制备和精密加工技术。
新型低成本无铅黄铜材料与制品技术,包括无铅铜合金材料的合金设计及加工制备技术,有毒元素(Be、Cd、Pb等)替代技术,主要解决低成本无公害铜材的开发。
新型高热导铜粉材料与热导制品技术,包括高导热铜材料的成分设计技术,高压制备粉末技术及高效散热片与热导管设计加工技术,主要解决高导热铜粉材料的开发,高效散热片与热导管制品的开发。

9.电子级高纯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全流程工艺物料、能量优化平衡及DCS自动控制技术;高效节能填料塔及干法除硼精馏提纯三氯氢硅新技术;生产过程运行碳含量控制技术;痕量级杂质检测分析优化技术及超高纯度产品生产洁净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

10. 低成本高比容量磷酸铁锂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成本高比容量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低成本高比容量锂电正极富锂锰基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
   
11. 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重大共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粉煤灰生产氧化铝新工艺相关的热力学分析、设计高硅饱和系数的脱硅产物,形成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新工艺的理论体系。对具有经济价值的粉煤灰资源进行提取氧化铝工艺研究,形成高铝粉煤灰氧化铝生产新工艺;开发提铝残渣的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术。

12. 大极板电解与自动剥锌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锌浸出液深度净化技术;大极板长周期电解技术与装备技术,包括电解液微循环和流场控制;易剥离阴极板获取技术研究及自动剥锌预开口方式、开口刀片形式、剥锌成功率、锌板接收系统和未成功剥离锌片处置装备技术;全自动控制系统技术方案;锌电解酸雾抑制技术;降低锌电解直流电耗技术;研究净液与电解连锁控制。

13. 轿车与货车等交通轻量化用高性能铝合金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汽车车身用6XXX系铝合金;480mm、510mm厚方铸锭半连续铸造工艺;能使弥散相细小弥散分布的铸锭均匀化处理新技术;热轧和冷轧并配合回复或再结晶退火的轧制工艺;适合于工业生产的6XXX系铝合金车身板轧制新技术;具有良好冲压成形性和烘烤硬化潜力的固溶处理淬火工艺;工业生产可实现的预时效处理技术。

14. 高纯纳米三氧化二锑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半自热气化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杂质控制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气体的骤冷晶化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静电抗团聚、分散技术研究;纳米高纯三氧化二锑在高分子材料中的阻燃应用研究。

15.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铝合金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面向预拉伸中厚板、超厚板与高端挤压材等制品分类制造用的差异化新型7000系铝合金成分设计;预拉伸超厚板制造用高合金化7000系铝合金的新型低液位铸造结晶器结构设计与大规格铸锭(厚度大于500mm)的制备技术;基于组织性能均匀性控制的道次大变形量厚板轧制变形加工工艺,以及变形加工过程中二次析出相分布与尺寸控制技术;超大规格制品残余应力控制与表征技术;基于纳米尺度晶内强化相与晶界结构协同控制的新型强韧化固溶、双级/多级时效热处理技术。

16. 海水淡化用高性能铜合金管材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新型耐腐蚀铜合金腐蚀体系研究,重点解决冷凝管点腐蚀、表面残炭、大口径厚壁/薄壁等关键技术,开发出冷凝管用铜管短流程生产技术。

17.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镁合金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性能变形镁合金成分含量精确控制与熔炼工艺优化、镁合金熔液深度吸附过滤高纯净化技术、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锭坯先进铸造技术、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锭坯开坯变形过程中组织控制与加工工艺优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加工材锻压/挤压变形过程中组织控制与工艺优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加工材余热淬火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及其工程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大型加工材预拉伸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及其工程化、高性能变形镁合金构件残余应力消除工艺。

(三)石油化工
1.子午线轮胎数字化在线检测系列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轮胎动平衡/不圆度试验机、轮胎均匀性试验机、轮胎x光检测机和轮胎激光散斑检验机等子午线轮胎数字化在线检测系列装备的研发。

2. 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连续反应器的开发;适用于高粘度体系、高转化率、高放热反应过程中有相态变化的聚合反应器的开发;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设计及制造;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高自动化程度、高精度、高稳定性电仪控制技术的开发。

3.大型煤气化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煤炭日处理量达到2000吨,提高合成气含量和碳转化效率。气化炉总体结构设计、制造工艺研究;气化炉水冷壁和激冷室研制;气化炉燃烧器研制;气化炉、气化炉燃烧器及气化工艺系统控制方案及控制系统研究;与气化工艺系统配套的其他关键设备研制等。
   
4. 氟资源的有效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品位萤石综合利用技术、磷肥副产物氟硅酸利用技术、电解铝的废渣等含氟资源利用等关键技术。
    
5. 农药环保型制剂加工关键共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农药制剂用环保溶剂生产技术及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替代;环保型农药助剂生产技术应用;农药环保型制剂加工成套加工技术。
    
6. 劣质重质原油高效转化加工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劣质原油预处理技术;高效劣质渣油加氢技术、固定床加氢处理技术、劣质渣油催化裂化技术、溶剂脱沥青技术、焦化技术及其组合优化技术等。
    
7. 橡胶湿法混炼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开发高填充量(50phr以上)炭黑或白炭黑节能湿法混炼工艺技术,即炭黑或白炭黑在液态橡胶胶乳中均匀分散、稳定絮凝、机械脱水、造粒干燥的集成化技术体系。实现橡胶与炭黑或白炭黑湿法混炼材料的规模化连续生产能力。
    
8. 水性聚氨酯树脂及下游应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水性聚氨酯树脂的合成技术、水性聚氨酯树脂产品的工业化放大研究、加大水性聚氨酯树脂的下游应用开发、水性聚氨酯树脂对溶剂型产品的替代。
    
9. 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低VOC、水性或无溶剂型聚氨酯涂层树脂、胶粘剂配方及下游环保型聚氨酯制品中水性合成革、水性汽车涂料等产品生产技术,突破PUD、PUA、UV固化、TPU热熔胶等环保型聚氨酯树脂及下游聚氨酯制成品规模化稳定生产工程化技术。
    
10. 化工反应和分离装备微型化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微结构萃取设备;微结构吸收设备;针对非均相快反应的微结构反应器。
    
11. 大型往复式迷宫压缩机
主要技术内容:
迷宫压缩机总体结构设计技术;迷宫密封结构技术;活塞杆的精确导向技术;活塞杆的刚性和耐磨性技术;关键件的铸造及加工工艺技术;主机装配技术。
    
12. 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高效清洁车用燃料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开发具有更高活性和选择性的脱硫和改质技术(包括催化剂、工艺及工程技术)及相应的组合技术。清洁汽油技术包括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清洁汽油生产的OCT-ME技术、满足欧Ⅴ排放标准的OCT-MF技术、符合国五排放的车用汽油生产技术、S-Zorb吸附剂吸附脱硫技术、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RSDS技术、高辛烷值汽油组分生产技术;清洁柴油技术包括符合国五排放的车用柴油生产技术(含催化剂、工艺流程);柴油加氢深度脱硫技术;生产高十六烷值柴油加氢技术等。
    
13. 高熔体强度PP直接聚合法技术
    
14. 石化行业排放气净化、提纯与利用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除去杂质工业排放气中的杂质(粉尘、硫、磷、砷、氟、氰化物等),提取工业排放气中的有用组分(CO、CO2、CH4、H2等),提纯或转化得到的原料气合成清洁能源与大宗化学品(如甲烷、乙醇、乙二醇、丙烯酸等)。

(四)建材
1.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产业废弃物成套技术与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污泥储存、输送、计量等工艺过程流程、工艺参数、装备选型的优化集成开发;污泥干化工艺及控制系统的开发应用;研究污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尾气特性,开发合适的污泥干化尾气处置工艺技术装置;水泥窑焚烧处置污泥接口及计量设备的研究;水泥窑处置利用污泥对水泥熟料烧成及熟料质量影响的研究;污泥干化焚烧处置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智能化预处理、产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协同处置的化学、热工、工程装备的开发与系统优化集成;研究协同处置过程窑炉气氛及排放尾气特性,并开发适用的尾气治理技术与装备。

2.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系统协调处置废弃物及节能减排的工艺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生产过程的节能技术优化;利用工业废气生成生物能源和其它工业原材料技术研究;废气利用(合成轻质碳酸钙、合成生物燃料)的相关工艺研究;利用水泥厂固有廉价资源脱除NOx及CO2减排技术的研究;生产系统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研究;中低温余热发电系统技术研究。

3. 大型专业化机械装备的改进、优化与加工过程的自动监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在系统或整体优化的基础上,开展单体装备的优化,提高系统的效率和节能降耗的目标要求;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大系统集成优化;水泥生产过程污染物控制技术和装备开发。

4. 建材企业生产过程的现代化控制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水泥厂资源管理系统,包括厂区物流管理系统及合理控制和使用自然资源,建立合适的物流控制程序;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生料质量控制系统(QCS系统)、实验室自动化采样测试分析系统及采用最新的电气自动化产品,提高现有水泥生产系统的稳定性和能源利用效率。水泥企业生料质量控制系统(QCS系统),回转窑DCS控制系统,数字化工业电视系统,筒体温度检测系统,回转窑专家系统,实验室自动化采样分析系统。浮法玻璃企业混合料制备控制系统,三大热工(熔窑、锡槽、退火窑)设备DCS控制系统,玻璃熔窑专家控制系统,全数字网络化冷端计算机控制技术,在线缺陷检测技术,智能化自动切割分片系统,自动化堆垛装箱技术。
   
5. 低成本、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制备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复合材料的所需原料制备、工业化生产及配套装备等共性关键问题。
    
6. 特种玻璃纤维一步法生产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特种玻璃纤维一步法熔窑和通路结构设计与控制技术设计优化;一步法生产用400孔以上漏板玻璃纤维成型工艺与装备技术研究;一步法特种玻璃纤维制品生产技术。
    
7. 直接法连续玻璃纤维毡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直接法生产连续毡用拉丝池窑设计与建造技术、玻璃纤维在线抛丝技术、连续成毡技术等。
    
8. 二元组份高硅氧玻璃纤维制备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硅氧玻璃熔制工艺技术、酸沥滤工艺配套技术、热烧结定型工艺技术等。
    
9. 建筑工程用天然矿物防水材料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纯天然非金属矿物膨润土,通过复合技术,制备出具有良好防水性能的柔性防水材料。
    
10. 陶瓷砖新型干法短流程工艺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研究干法制粉工艺的原料性能,配方特点,;干法制备的粉料性能,以及影响粉料性能的相关因素。开发研制大型粉碎研磨设备和造粒设备。与新型干法短流程工艺技术相配套的其它相关技术。
    
11. 建筑陶瓷砖薄型化重大技术及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
坯体和釉料配方的研究、干燥强度与机理的研究、坯体专用增强剂的研究、产品使用性能的研究与比对、产品和应用标准规范的制定、薄型建筑陶瓷砖原料标准化关键技术的研究。薄型建筑陶瓷砖重大装备的开发和成套生产线的建设。
    
12. 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粉料计量与控制系统
主要技术内容:
对工业废渣粉料特性、储存、输送、助流、给料、计量、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研究,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多种组合形式的稳流给料装置及系统;最大计量能力400m3/h,计量准确度优于±0.5%的计量秤装置;对计量秤测量盘表面进行高分子特种防粘结材料覆层处理;采用自主开发的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对测量盘表面做高耐磨覆层处理;对国内外用户现场的技术装备进行远程监视、控制、诊断以及软件下载。
    
13. 建材行业先进节能减排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新一代高效节能和自动控制粒径尺寸与分布的辊压与粉磨组合技术;窑炉余热梯次利用与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适用于300-500℃高温烟气选择性还原脱销的长寿面无毒催化剂及成套装备;低成本脱氮脱碳制氧空分系统。
    
14. 工业窑炉烟气(PM2.5)细微粒脱除过滤材料及大通量成套装
主要技术内容:
高平整度大通量低压降过滤支撑体制备技术;耐热微滤膜配方和涂覆技术;支撑体与微滤膜复合技术;滤料性能与成套装备性能检测方法。
    
15. 高性能塑料管道制造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
主要技术内容: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近熔点挤出管材关键技术;大口径交联聚乙烯(PE-X)管材关键技术;接枝改性聚氯乙烯(PVC-M)管材关键技术;高模量聚丙烯双壁波纹管关键技术。

三、装备制造业
(一)基础机械
1. 机械基础零部件抗疲劳、长寿命制造的纳米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纳米基础技术研究,包括提高纳米金属陶瓷镀层与基体结合强度试验研究,纳米金属陶瓷镀层技术与构件喷丸强化、热处理技术的复合应用研究,纳米金属陶瓷电沉积对微裂纹修复技术研究,纳米金属陶瓷涂层电沉积过程精密控制技术研究,探索降低纳米镀层工艺成本的技术途径,研究纳米混合粉应用的技术,纳米陶瓷电沉积自动化环保型生产线技术,硬涂层结构的理论与试验模型研究。
其中纳米金属陶瓷镀层与合金钢基体的结合强度由65Mpa提高30%,包括建立热处理、喷丸强化、纳米镀层的复合优化制造工艺,建立优化的裂纹修复工艺,给出微纳米粉体组分与镀层性能关系,提出性价比良好的微纳米粉体组成要求,研制适合纳米镀层的自动化的电刷镀装备,提出基于疲劳寿命和可靠性的纳米表面涂层结构设计综合优化方法。
纳米金属陶瓷电沉积技术应用于关键产品的研究,包括汽车发动机气门簧等抗疲劳研究,国产弹簧钢丝制造发动机气门弹簧疲劳寿命由2300万次提高3倍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复杂工况下链条抗腐蚀疲劳研究,抗腐蚀疲劳寿命由平均30个月提高2倍以上,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石油钻机钻杆、泥浆泵抗腐蚀疲劳研究,石油钻采泥浆泵缸套抗腐蚀疲劳寿命由200~300小时提高3~5倍;海洋平台升降装置大模数齿条的纳米涂层改性应用研究,大模数齿条疲劳磨损寿命显著提高;提高滑动轴承寿命和可靠性应用研究,滑动轴承寿命显著提高。

2. 高压液压元件铸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工作压力≥20MPa的柱塞泵/马达壳体、液压阀阀体、齿轮泵、叶片泵、全液压转向器、摆线马达等壳体的铸造技术,包括铸造熔炼技术,材料成份分析及控制技术,时效处理技术,多层内腔及流道精密成型技术,检测技术及检测设备等。
其中机械性能,单件试棒抗拉强度σb≥300~350MPa,铸件产品本体抗拉强度σb≥270MPa,表面硬度HB195~235,心部硬度HB190~215,标准试块孔变形量≤2.0μm/10Nm;尺寸精度,外形CT7,内腔CT6;表面质量Ra≤12.5。

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自动变速器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6-8档AT自动变速器,包括自动变速器行星齿轮机构方案优选,自动变速器换挡控制理论与方法,自动变速器试验测试技术和标准规范,自动变速器机械液压系统工程化设计开发技术,TCU软硬件工程化设计开发与整车测试标定匹配,动变速器产业化关键技术。
CVT无级变速器,包括无级变速器综合性能设计,金属带和摆销链工作机理研究与设计,摆销端面与锥盘传动副的研究,金属带、摆销链应用性能测试与效果分析,无级变速器产业化生产组织与实施。
其中6~8档AT自动变速器,6~8个前进档,输入扭矩180~320Nm,产品可靠性和总成寿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AMT与DCT比传统机械变速器每百公里节油5%~10%,AMT换挡响应时间≤0.65s,DCT实现无动力中断换挡,换挡平顺性、产品可靠性和总成寿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TCU寿命≥6000h;CVT无级变速器,传动效率达到94%,金属带带环各层受力不均匀度≤5%,带环拉应力降低20%~27%,轴向压力减少20%,传动效率提高1.2%,百公里综合油耗降低5%;链式CVT在变速比较大的低高速区效率较高,最佳燃效比现有带式CVT提高4~5%;锥轮锥盘锥面角度公差≤40″,两轴径同轴度≤0.008mm,球道跳动≤0.012mm,寿命大于25万km。

4. 近净成形高精特齿轮制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齿坯精化技术;抗疲劳精加工技术;低噪声、长寿命、轻量化细节设计技术;无应力集中装配技术;精细热处理技术;表面硬化、强化、改性技术;材料的选用与研究;表面保护技术;润滑等制造技术;以及降低螺旋锥齿轮噪音技术研究;强力喷丸技术对螺旋锥齿轮使用寿命提高的研究;表面处理对降低螺旋锥齿轮噪音及提高使用寿命的研究;螺旋伞齿轮装配工艺研究;驱动桥台架试验动力谱试验方法和标准的研究。
其中适合中小模数、复杂异形齿轮零件,精度达6~7级,噪声70~75dB,疲劳寿命≥100万次,材料利用率提高20%~30%,生产效率提高70%,综合成本降低20%。

5. 数字液压智能化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数字液压智能化技术是对各种主机、设备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的液压设计与制造技术,是机、电、液控制技术的综合,属于液压技术集成性自主创新层面,是今后的重要发展方向。主要技术包括:计算机控制技术;现场总线分布控制技术;电液伺服比例控制技术;液压数字控制技术;变频调速控制技术;多自由度平台姿态控制技术;液压振动台数字控制技术和为汽车、军工装备配置的多通道电液伺服振动控制技术等。
其中高压大排量数字电子泵,工作压力35MPa,排量20~250ml/r,变量时间20-200ms(35MPa时),PWM/PNM控制信号,CAN总线通讯;数字液压比例阀和比例多路阀,工作压力35MPa,流量100~250l/r,响应时间5~20ms,PWM/PNM控制信号,CAN总线通讯;数字液压缸,工作压力25~35MPa,缸径≥25mm,定位精度≤0.1mm。

6. 高强度紧固件高速精密镦锻成形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汽车高强度紧固件高速精密镦锻工艺研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高速精密镦锻模具技术研究与开发;汽车高强度紧固件产品性能研究。
包括提供典型汽车高强度螺栓(10.9级法兰面螺栓)制造的精密镦锻工艺规范(经过CAD,经过批产验证);10.9级法兰面螺栓模具寿命,从现有10万件/套,提高一倍以上;10.9级以上的法兰面螺栓、轮毂螺栓σb≥1040N/mm2;摩擦系数稳定在0.13±0.03;疲劳强度:≥(3~4)×106。

7. 重大装备配套高性能滚动轴承表面完整性制造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重大装备应用领域配套轴承典型动态载荷谱;服役状态下轴承复杂界面系统摩擦学行为大规模数值模拟与仿真技术;面向复相组织和碳化物形态及分布控制的热处理新工艺、控形控性轧制成形技术、表面完整性的可控磨削和强化技术;轴承摩擦界面多重润滑膜构建技术;新型润滑剂制备技术、新型高性能滚动轴承润滑材料;服役状态的在线监测与服役性能的在线调控技术;轴承摩擦学行为长期演化测试平台、轴承润滑材料使役行为与失效机制研究的精密试验平台、套圈组织性能可控性轧制成形实验平台、工艺参数可控的轴承滚道成形磨削实验平台、磨削力和磨削温度的同时在线测试平台、轴承服役性能在线测试与动态控制平台、轴承运动副动态润滑油膜测量平台。

(二)智能制造装备
1. 新型传感器共性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采用新原理、新效应的传感技术;传感器微型化/芯片化技术;传感器阵列和多传感参数复合的集成技术;传感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传感器的强环境适应性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传感器数字通信总线技术;传感器的应用技术。

2. 工业控制系统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高端DCS、FCS、PLC等自动化控制装备体系结构优化技术;不同结构的模块化硬件设计技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环境适应性技术;创建单元电路硬件库。
系统软件总体设计技术;微内核操作系统和开放式系统软件技术;组态语言和人机界面技术;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编程环境的工程软件平台技术;实时数据库和关系数据库技术;应用软件的工程化标准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以及集成支撑技术;高可靠软件编制流程研究。
可靠性综合分析设计技术;自动化控制装备可靠性建模技术;多环境因子检测技术;可靠性加速试验方法研究;故障诊断、寿命预测和评估技术;预测故障发生位置、时间、程度及故障修复技术;
智能装备硬件、软件的功能安全分析、设计、验证方法与技术;建立功能安全验证测试平台;自动化系统整体功能安全评估技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核安全性和功能安全验证技术。
工业过程多层次性能评估技术;基于海量数据的统计学习建模技术;大规模高性能多目标优化技术;高阶导数连续运动规划、多轴连续插补、电子齿轮与电子凸轮等精密运动控制及优化技术。
   
3. 高可靠安全计算机系统设计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三重冗余的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控制系统元件的故障识别、故障自动排除及自修复技术。

4. 系统协同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大型制造工程项目复杂自动化系统整体方案设计技术以及安装调试技术;统一操作界面和工程工具的设计技术;统一事件序列和报警处理技术;一体化资产管理技术。大型装备各工序间同步控制技术、伺服驱动技术。
  
5. 装备在线或远程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装备在线或远程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装备自愈合调控与损伤智能识别技术;装备健康维护技术;重大装备的寿命测试和剩余寿命预测及寿命评估技术。装备在线或远程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性能参数分析纪录和预警技术”、全方位生产过程监测技术。
  
6. 高可靠实时通信网络技术
主要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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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通知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通知

十政发[200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
驻市各单位: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九届人
大三次会议通过,于200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我市各级政府
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现将贯彻意见
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识《条例》是依据《宪法》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政府部门正确行使行政权力、提高执政水平和效率,提供了法律上、
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
长期的任务,并切实贯彻到工作中去。要深刻理解《条例》的法律地位、作用和颁布实施重
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积极主动
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照《条例》有关规
定,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切实把《条例》落到实处。二、强化措施,努
力把政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等制度。 定期向人
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客观、真实地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
见,诚恳答复咨询和询问。对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报告及部门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报告
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拟定或将要发
布的规章、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根据《条例》规定,凡需报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应及时报请
人大常委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发布施行。各种规范性文件,要在发布的同时报送人大常委
会备案。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的
决议、决定,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二)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审查工作。 对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本行政区域
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要于当年第
三季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执行情况,次年第一季度报告年度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因特
殊原因需调整和变更计划方案的,要依法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定,各级政府要按照人大常
委会审定意见,狠抓落实。
  (三)认真积极地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评议。 全市各级政府
及所属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接受人大代表对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执法
检查、视察和评议。检查中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
议、决定及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情况认真如实地汇报并提供书面材料,要以谦虚谨慎的态
度,尊重人大代表,对在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人大常委
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进行的述职和工作评议,述职人员和被评议机关要认真撰
写述职报告和工作汇报,在评议会议召开的15日前报送人大常委会,述职人员、被评议机关
要根据评议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关于质询和特定问题的调查。 人大常委会期间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
的质询案,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会口头答复或签署书面答复报告。对人大常
委会组织的特定问题调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介绍情况,提供材料,接受人大监督。
三、增强公仆意识,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对政府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
方式,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充分
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认真地把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好、办落实,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领导,把办理工作纳
入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答复,直到代
表满意为止,确保办理质量。
  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2000年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范围
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第一节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第二节  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
 第三节  审查规范性文件
 第四节  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五节  督促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六节  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
 第七节  重大违法案件监督
 第八节  评议
 第九节  质询
 第十节  特定问题调查
 第十一节 撤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
监督职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根据宪法和法
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第三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第四条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处理人大常委会监督中的重要日常工作。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下
简称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协助人大常委开展监督工作。人大常委会工
作机构根据人大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的决定,承办与监督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五条 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的监督具有法律效力,被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
监督。
  第六条 人大常委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监督,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监督范围
 
  第七条 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第八条 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的内容:
  (一)本行政区域内,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
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二)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同法律、 法规相
违背;
  (三)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同法
律、法规相违背;
  (四)有解释权的机关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的解
释是否同法律、法规相抵触;
  (五)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法律、法规相抵
触;
  (六)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法律监督事项。
  第九条 人大常委会实施工作监督的内容: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的执行情况;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预算以及人大常委会对
其作出的部分变更的执行情况;
  (三)本级人民政府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履行审判职能、检察职能的重要情况;
  (五)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执法责任制、 评议考核制度和错案责
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六)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情
况;
  (七)本级国家机关廉政建设的情况;
  (八)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九)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办理情况;
  (十)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监督事项。
  第十条 人大常委会对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企
业、事业单位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
  
             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第一节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委员会,可
以提请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 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可以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根据人大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的决定,人大常委会工
作机构可以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主任会议建议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工作报告,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
提前通知有关机关。有关机关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将工作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人大常委
会。
  人大常委会临时决定听取有关工作报告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十五条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可以就工作报
告的有关事项组织调查,认为报告内容不适当的,可以退由报告的机关修改。
  第十六条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报告工
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意见较大的,主任会议可以责成
报告机关重新报告。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可以就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十七条 人大常委会对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审议意见,由报告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办
理,并报告结果。

       第二节 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

  第十八条 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下简称计
划、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本级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和管理的情况实施监督,依法审查和
批准本级计划、预算执行中的部门变更,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第十九条 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第三季度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
情况,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的情况。
  第二十条 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经主任会议决定的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听取本
级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查本级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对计划、预算执
行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调查或者听取专题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本级计划、预算在执行中因实施重大改革措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
原因需要作部分变更的,人民政府应当编制调整方案,依法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决
定。
  第二十二条 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草案前,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
人大常委会提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决算草案,有关专门委员会或
者经主任会议决定的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进行初审,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
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三节 审查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的规章;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四)有解释权的机关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所作
的解释。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在报送本级
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同时,还应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在公布后及时报送
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对本条例第二十四条所列规范性文件,主任会议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后,认为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或
者不适当的,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认,决定责成该规范性
文件。
  第二十七条 人大常委会认为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
适当的,应当责成本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并报告结果。

             第四节 执法检查和视察

  第二十八条 人大常委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者人大代表,对本行
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
议、决定的情况,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视察。
  第二十九条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计划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出,报主任
会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计划,拟定执法
检查、视察的具体方案。
  第三十条 执法检查、视察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
察、询问、查阅有关材料等方式。有关机关应当如实汇报情况,提供材料。
  第三十一条 执法检查、视察组应当在检查、视察结束后提出报告,提请主任会议审
议,并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三十二条 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视察报告时,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
见,回答询问。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三十三条 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视察报告的重要审议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交有
关机关。有关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可以组织与其工作有关的执法检查、视察,必要时,将执法检
查、视察情况向主任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五节 督促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人大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
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有关机关办理。
  有关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就承办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并同
时抄报交办机关。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有关机关应当重新办理并答复。交办机关应当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予以督办。
  第三十六条 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责成有关机关及时研究处理。

            第六节 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

  第三十七条 人大常委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一般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转有关机关, 由有关机关依法
办理,直接答复申诉、控告和检举人,并抄报转办机关;
  (二)重要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由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后, 交
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并在3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
  (三)重大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由专门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出监督建
议,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第三十八条 人大常委会对受理的控告和检举材料应当保密,不得转给被控告和被检举
的机关和人员。

             第七节 重大违法案件监督

  第三十九条 人大常委会对本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中的重大违法
案件实施监督。人大常委会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事后监督,不代行审判权、检察权、行政执
法权,不直接处理案件。第四十条 人大常委会对下列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认为可
能有重大违法问题的案件实施监督: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 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申诉人依法提出申诉后,有关机关未依法纠正的;
  (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越权办案, 或者违法实施处
罚、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当事人依法提出后,有关机关未依法纠正的;
  (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刑讯逼供
等,当事人依法提出后,有关机关未依法纠正的;
  (四)其他有重大影响而应当实施监督的案件。
  第四十一条 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来源: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所涉及的案件;
  (二)人大代表就重大违法案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以及有提议案权的国家机
关就重大违法案件提出的议案;
  (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就重大违法案件提出的质询案;
  (五)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工作中发现的案件;
  (六)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或者下级人大常委会提请监督案件。
  前款第(一)、(二)、(五)、(六)项所涉及的案件,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
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认为需要实施监督的,应当提请主任会议审议;第(三)、(四)
项所涉及的案件,分别按议案、质询案程序实施监督。第四十二条 主任会议对应当实施监
督的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听取有关机关对案件情况的汇报;
  (二)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案件进行调查;
  (三)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的调查报告,发出督办通知, 要
求有关机关依法办理,并限期报告办理结果;
  (四)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四十三条 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重大违法案件监督的议案,可以先听取主任会议、有
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并可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相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科学技术长期合作发展纲要

中国政府 波兰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科学技术长期合作发展纲要


(签订日期1988年6月7日 生效日期1988年6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友好合作,尤其是最近一个时期这种合作进入了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一九八六年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沃·雅鲁泽尔斯基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访问和一九八七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代理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同志对波兰人民共和国的访问更进一步促进了相互合作的发展。
  双方积极评价这几年来在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合作方面取得的新发展。两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潜力为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长期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有助于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双方满意地指出,一九八四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中波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议定书》、一九八六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一九八六至一九九0年科学技术合作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共同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长期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向》以及一九八八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等文件有效地推进两国合作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本着在最高级会晤中达成的关于发展双边关系的原则和长期稳定的波中合作原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两国间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纲要,条文如下:

  第一条 双方将根据需要和可能,从各目的经济、科学技术成就和水平出发,积极发展长期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合作。合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不断开发和广泛采用现代科学研究成果和关键工艺技术,尤其是那些能在较短时间内带来显著效果的科学技术,着重发展对国民经济起关键作用的领域,以稳定发展两国经济,实现:
  --充分利用原材料,降低单位产品的物质消耗;
  --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
  --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能力;
  --现有企业技术改造;
  --相互提供工程技术服务,交流工艺和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

  第二条 从发展两国国民经济出发,科学技术合作将首先在下列领域进行:
  --农业和食品工业
  --生物技术、遗传工程
  --电子、电信
  --机械制造、冶金
  --采矿、动力
  --测绘
  --化工
  --交通运输
  --海洋经济、造船
  --标准化
  双方将探讨就某些选定的项目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样机、样品开发进行全过程科技合作的可能性。
  双方鼓励两国有关科研单位之间建立直接科技联系,并努力为开展某些项目的合作建立共同科研小组创造条件。
  双方将积极探讨波方参与“星火”计划某些项目的可能性。
  考虑到科技进步对发展两国经济的重要性,双方将努力扩大科技合作范围,以使这种合作在发展双边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促进经济合作的发展。
  两国的中央科技管理机构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直接进行科技管理领域的合作,包括:计划编制、科技政策制订、经费管理、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科技干部培训等。
  双方鼓励交换专家、相互转让技术和互办科技日、科技成果展览、研讨会等活动。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随着两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可对上述的领域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第三条 双方同意在下列重要领域努力创造条件,发挥各自的优势,发展相互合作。
  一、研究和运用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海洋捕鱼及其产品加工。
  二、机械电子工业,包括:
  --研究和采用现代化工艺技术和装备,发展机械制造工业;
  --发展机床工业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高效专用机床、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和液压器件;
  --在机械、冶金、化工、建筑材料、农业、食品工业中,采用新型、节省能源的设备;
  --相互提供电子工业的原材料、元器件、专用设备、检测仪表以及家用电器、计算机、自动化装置等最终产品;
  --船舶工业新技术和生产的合作;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合作。
  三、化学工业,包括重化学合成,无机化学、石油化工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相互提供各种少量的化工产品以及医药原料和半成品。
  四、轻工业,包括能提高产品质量并可用替代原料和以废品为原料的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以及纺织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新工艺和设备的合作。
  五、在工业、住宅、道路、公共建筑,以及建筑材料领域,研制并采用省能、节料的工艺、设备和新材料。
  六、研究和运用发展陆上、海上、内河的交通、运输和通讯事业的新方法。
  七、原材料工业,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开采和冶炼,老矿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在化工原料和矿物开采方面进行合作。
  八、地质勘探方面的合作。
  九、在煤炭的开采、安全生产和加工方面,研究和应用有效的技术和设备。在发电和供热设备以及合理利用电力方面,研究和应用现代化的工艺、设备。
  十、和平利用核能。
  十一、在保护自然环境方面研究并采用现代科学方法。
  十二、医疗保健事业,包括现代化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
  十三、发展旅游业的合作。
  十四、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进修和培训。
  随着双方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缔约双方将努力探索、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并作为本纲要的补充。

  第四条 考虑到易货贸易对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合作的重要意义,双方将致力于完成长期贸易协定和年度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中规定的任务。为此,需要:
  --努力扩大换货的领域;
  --加强换货与转让技术二者之间的紧密结合;
  --在两国领土上建立合资企业,作为加强经济合作的新方式,并为这类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创造条件;
  --发展双方省市间的合作;
  --在成套项目的技术供应中,注意利用双方某些机器、设备或其重要零部件合作生产的可能性;
  --互相参加对方境内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新工厂和生产线的建设;
  --提供必需的维修零配件和技术服务;
  --开展商业合作,包括市场商品的易货;
  --共同向第三国出口产品和承包项目,在工程、咨询、设计、劳务、专家培训和器材供应等方面进行合作。
  双方将根据需要和可能,促进有关企业、经济组织和科研单位发展直接合作。

  第五条 双方将利用多种形式实现经济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这些形式包括:
  一、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技术咨询;
  二、交流科技情报、样品,以及科学技术经验;
  三、转让技术知识和技术诀窍;
  四、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五、互派专家、实习生和培训人员。
  合作的条件和形式将由两国有关机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商讨具体合作项目时确定。

  第六条 本纲要为两国有关主管机构和有关企业、科研单位指出为发展相互合作而采取措施的方向。
  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将由两国有关政府机构或其授权的地方和经济、科研单位,根据各个时期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协商确定。
  中波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两国主管部门根据本纲要商定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计划委员会将支持和协助两国经济部门实施本纲要的各项任务,并交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方面的信息和经验。

  第七条 本纲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本纲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中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则本纲要将自动延长五年,并依此顺延。
  本纲要的终止不影响根据本纲要签订的具体协议的履行,直至其全部完成。
  本纲要于一九八八年六月七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波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波兰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总理            部长会议主席
    李 鹏              梅斯内尔
   (签字)             (签字)